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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做的检验报告,称为第一方(供方)检验报告,由于利益相关,没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为了保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了检验机构的计量能力后,授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CMA章(含计量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下同)。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CA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国家级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
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最多,也最重要。上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
一、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
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的。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抽样后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样品的代表性较差,也不具备公正性。
二、检验依据——检验所依据的标准
标准可以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也可以是推荐执行的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也可以是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一般监督抽查多依据国家强制标准,及部分行业标准。而委托检验可以用上述标准,也可以用企业标准,对某些新研制的产品可用“产品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对于出口定制的产品,还可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
三、检验项目
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一般针对危及人身安全,卫生的相关项目和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所对应的项目。而委托检验则是企业针对自己产品的特征,选择相应的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有一定的针对性,也有相当的局限性。
四、检验结果
作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抽查任务都要求有明确的检验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而委托检验如果检验项目不全,一般不作合格与否的判定。在检验报告中只表达各单项检验的结果。
以上是检验报告首页上的一些信息,反映了检验报告综合性的内容。在检验报告后面的几页中,还有各单项检验的详细结果。
检验机构为了方便客户阅读检验报告,把检验依据的有关技术要求,标准值都一一列出,同时列出对应的实测结果,便于使用者详细查阅。检验报告后页还有关于部分检验项目分包的说明。
在工商日常监管检查中,对经营单位查验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时应验看检验报告原件(盖有红章的检验报告)同时保留复印件,而不应仅验看报告复印件,避免所取的检验报告出现复印伪造等情况。
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由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会同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计量认证考核的内容重要是人员的资格(水平)、检验设备仪器的准确、精密程度,是否有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工作条件,是否有健全的工作、管理规程、规章制度,是否有正确的工作依据和检验方法等。
CAL—是经国家质量审查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有资格作出仲裁检验结论。具有CAL主要意味着检验人员、检测仪器、检测依据和方法合格,而具有CAL标志的前提是计量认证合格,即具有“CMA”资格,然后机构的质量管理等方面也符合要求,由此可以认为,具有CAL则比仅具有CMA的机构,工作质量、可靠程度进了一步。
CNAL—国家级实验室的标志。有这一标志,表明该检验机构已经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委员会的考核,检验能力已经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水平(CMA、CAL仅表示通过了省级质量技术管理机构的考核、认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CNAL”标志在国际上可以互认,譬如说能得到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承认)。
以上三个标志任何一个都有效,特别是第一个标记CMA,是国家法律对检测检验机构的基本要求。目前,由于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日益成熟,也由于为了对付*行业日益高超的作假手段,检测机构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检测能力和管理手段,因此很多检测检验机构都同时具备了以上三个标志,具备了三个标志所要求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可以理解为具有以上三个标志的鉴定证书,就具备了“三保险”。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效期是否有时间规定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是没有确定有效期的。对于质监部门的监督抽查一般每年都会安排一次,因此,超过一年的监督检验报告最好不要再采信。对于一般委托检验报告,报告上均有标识或说明:“仅对样品负责”,因此,这类检验报告的采信度应该相对地更低一些,时间也应更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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